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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 放的假期 其實很短! 不超過七天 往年都有九天以上!
且今年也累到過年前!! 其獲得的代價還不夠! 基本上是還倒扣賠錢!! (數十倍)
真是悽慘與奇怪... 難道 大限已到.... (又不是花田一路)
也不用去開工... ( 七年來 第一次沒去開工 ) 看來真的倒了...
也好 早就 說明了 當樓塌時 我是最後一個走的 . 如今現實應該也是如此 我是最一個人..
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還要被人嫌.. 看來 真的是當漢奸 比較痛快吧!! 真是人善被人欺!
這年頭當個忠誠的狗還不如當隻奸巧的狗... 明末年袁督師崇煥.力戰北方滿清.
一砲打傷死努爾哈赤.讓滿清幾年都不敢來犯. 最後一樣是被明皇帝下召:
「劊子手割一塊肉,百姓付錢,取之生食。頃間肉已沽清。
再開膛出五臟,截寸而沽。百姓買得,和燒酒生吞,血流齒頰」
大過年冷死人只好看片與魔獸同步進行..
[ 投名狀 ]
就很兄弟!! 是部好片! 一部這個時代不會有這樣的人的好片!!
現代人! 誰會記得一個承諾! 一句話! 一個誓言!!
說話都是吃蕃薯的!! 那樣的年代!! 講義氣都很難了 ( 看那該死的三個狗官與老佛爺的政治態度)
該死的都是下人!! 做大事是不拘小節! 不過誰知道大事是啥??
投名狀. 取自 水滸傳 之 林沖篇 .. 內容有 寫到 :
中林沖上水泊梁山要入伙,王倫叫他去殺人做案,繳一個“投名狀”,
這是中國綠林的習俗,入夥為盜之時,強盜頭子一定會叫新兄弟去做件案子,
殺一個人(帶著頭-提頭來見),這人犯了殺人大罪之後,從此就不會出去告密了。
我自己也有如投名狀般的兄弟. 不需納投名狀. 也如兄弟般的信任與支持對方.
也許不需要任何諾言也可以達到" 投名狀" 效果. 只在人心.
就算要背叛反叛..到神明那發誓都敢的... 重點在人心..
我算被犧牲了... 如今還塞在泥中... 想辦法爬起來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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